餐饮吃坏肚子怎么赔偿
当消费者在餐饮场所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吃坏肚子时,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赔偿。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方式及标准:
赔偿消费者遭受的损失
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
赔偿范围
包括医疗费(如因食用导致身体不适就医的费用)、误工费等实际损失。
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证据收集
发票:作为消费的凭证。
菜单:证明当时食用了哪些可疑的食物。
医院诊断证明: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因食用问题食品导致的健康损害。
证人证言:作为间接证据,支持消费者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