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餐饮油烟排放标准

耒阳市的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主要参照《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如下:

颗粒物最大允许排放量:

不得超过30毫克/立方米。

不洁净烟气流量:

应不超过1000立方米/小时。

烟气流速:

应不小于5米/秒。

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

应不大于1800毫克/立方米。

这些标准旨在减少餐饮业油烟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促进餐饮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餐饮企业严格遵守这些标准,采取有效的油烟处理措施,确保油烟排放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