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原材料成本核算
餐饮原材料核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原材料计价
餐饮企业外购原材料应以采购过程中的实际成本为依据,其成本包括不含税价格和采购过程中运杂费、合理损耗等两部分组成。
原材料购进核算
原材料一般由厨房提出“原材料请购单”,采购员据此办理采购。采购入库时,仓库保管员以“原材料请购单”为依据并验收入库,后填写“入库单”交财务部门入账。例如,某酒楼采购海鲜共计500公斤,每公斤(不含税)200元,货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元,运杂费200元,则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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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原材料 100,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 应付账款 101,300
库存现金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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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发出核算
厨房领用时,需要凭《领料单》去仓库领料;仓库定期填制《领料单汇总表》交财务部门据以记账。例如,某酒店厨房领用大米100公斤,单价6元,金额600元,则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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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主营业务成本 600
贷: 原材料——粮食类 600
```
原材料储存核算
原材料购入未投入生产前,仓储阶段也需要核算。原材料的购入、领用和储存均需详细记录,以保证账实相符。
成本核算
餐饮产品的成本仅指一定期间内耗用的原材料、调料和配料的材料总成本。成本计算可采用“永续盘存法”和“实地盘存法”。
收入确认与费用计提
根据销售记录确认营业收入,同时计提各项费用和税金,如折旧、摊销、利息、增值税和所得税等。
自制原材料核算
有些酒店餐饮部门利用加工能力自制原材料,其成本只计算原料、辅料的消耗,不计算人工、燃料等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和核算方法,餐饮企业可以准确核算原材料成本,从而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