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做法
扶贫移民搬迁政策的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搬迁类型和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针对经扶贫部门确定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标识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
避灾搬迁:包括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无责任主体的煤炭采空区以及生活在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核心区、生态脆弱区的群众。
工程搬迁:因铁路、公路、水库等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群众。
城镇化和镇村综合改革搬迁:因城镇化进程和镇村综合改革需要搬迁的群众。
搬迁方式
集中安置:关中地区集中安置比例不得低于90%,进城入镇率不得低于65%。
分散安置:对于选择分散安置的,人均建房、购、房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
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
分散安置:人均建、购、房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