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领失业金需要什么条件

在青岛申领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人员的中断就业必须是非本人意愿的,例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事业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必须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这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的失业金领取标准如下:

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1980元/月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1809元/月。

此外,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而定: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领取12个月失业金。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失业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最长领取24个月失业金。

建议在申领失业金前,先咨询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