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信诈骗量刑标准

武汉电信诈骗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诈骗的数额及其他相关情节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情况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视为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情况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视为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超过五十万元的,视为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电信诈骗行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酌情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