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外地落户条件
外地户口迁入武汉的条件如下:
购房落户
主城区:购买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元以上的住房可落户,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购买90平米以上且总价30万元以上的住房可落户,包括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购房面积及总价可累加:如在江岸区购买60平米住房,在洪山区购买40平米住房,则累加面积达到100平米,可任意选择落户江岸区或洪山区。
学历落户
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超过2年,年龄在35周岁以内(本科学历)或40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在武汉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与武汉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或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留学回国人员: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在武汉落户。
创业落户
企业法人:市外及本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投靠亲属落户
夫妻投靠: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父母投靠子女: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子女投靠父母: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