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社科院博士招生有哪些录取规则?

2020年社科院博士招生录取规则详解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2020年社科院博士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国国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1. 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具备从事博士研究工作的能力。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且本科阶段成绩优秀。

(4)有志于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5)满足所报考专业或学院的具体要求。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1. 招生计划

2020年社科院博士招生计划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各学科、专业的实际需求制定。


  1. 专业设置

社科院博士招生专业设置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具体专业设置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三、报名及考试

  1. 报名

(1)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为准。

(2)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社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1. 考试

(1)初试:初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

(2)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为准。

四、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

(1)德才兼备,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注重考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1. 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初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复试。

(2)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定。

(3)综合评定合格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1. 特殊情况处理

(1)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科研潜力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2)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对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学制及培养方式

  1. 学制

社科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具体学制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 培养方式

(1)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需选择导师,导师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和日常管理。

(2)课程学习:博士研究生需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研究方法课程。

(3)科研训练:博士研究生需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进行科研训练。

(4)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总之,2020年社科院博士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社科院实际情况制定,旨在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博士研究生。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招生简章,认真准备考试,争取顺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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