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饮店安全标准
上海市餐饮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央厨房卫生规范
定义与产品分类:明确中央厨房的定义及其产品分类。
生产场所和设施:规定厂房和生产加工场所的设计与布局、建筑内部结构的基本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包括原料加工、烹调热加工、冷却、分装、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和检验等环节的具体规定。
设施要求:
原料加工场所:设置分类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并明显标识其用途;易腐原料加工场所应配备空调等温度控制装置。
烹调热加工场所:采用机械排风装置,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
冷却场所: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快速冷却设备或设置冷却专间,专间内应配备降温、紫外线灭菌、温度指示装置等设施。
分装间: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专间的要求。
贮存场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存放,按食品种类分别设立冷藏库、冷冻库和常温库房,各类库房的容量应满足生产加工数量的需要。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总则:旨在指导上海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各类单位及个人。
传染病流行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安全操作指南
发布背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布,指导餐饮行业在疫情防控方面的操作。
创新做法和有效举措:包括“一签一卡一码”等创新做法,帮助餐饮服务经营者改进防疫措施。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餐饮服务的安全性和卫生性,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建议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