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使用散装

在餐饮中使用散装食品或饮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食盐的使用

严禁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餐饮服务提供者也不得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

白酒的使用

集体聚餐(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是散装白酒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承担因散装白酒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责任。

散装白酒应从合法渠道购买,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并索取票据、凭证。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散装储藏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

5桌(含)以上且使用散装白酒的,应当在申报集体聚餐时一并报备,并签订承诺书。

散装白酒应当入库存放,专人保管,展示区域使用的容器应当透明、密封、带龙头,并在开口处粘贴封签或加锁。

散装食品的标识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储存和管理

散装食品应储存在阴凉、避光、通风处,容器要密封,避免使用塑料类容器。

生产经营者应避免用塑料类容器储存散装食品,消费者购买后宜用玻璃、陶瓷等容器。

警示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