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测绘标准
建筑高度测绘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该规范全面覆盖了房产测量的全过程,包括项目概述、适用范围、引用文献、基本原则、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要素测定、制图、面积计算、动态监测以及成果审核接收。
对于墙体高度的规定,具体如下:
斜屋面:若无檐口天棚,墙体高度计至屋面板底部;存在屋架且室内外皆设天棚,则至屋架下弦底并附加200毫米;若无天棚,则加至300毫米。檐口宽度超600毫米时,按实际砌筑高度计算。平屋面则计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内墙高度:置于屋架下弦的,高度至屋架底;无屋架而有天棚的,加100毫米至天棚底;有钢筋混凝土楼板分层的,算到板底;遇到框架梁,则至梁底。
山墙的面积以其平均高度来确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该规范附录A中规定了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坡屋面: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