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买卖政策
西安市在2024年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中,对房屋买卖政策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
价格指导
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实施价格指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市场实际合理确定。企业可根据项目供需情况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公证摇号。
贷款政策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础上提高至1.2倍。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税费政策
契税政策:按照面积以140㎡为界限,且不分首套和二套。140㎡以下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140㎡以上仍按原政策执行:首套房税率为1.5%;二套房税率为2%。
增值税政策: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对于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房屋新旧成交价差价的20%,或者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如果住宅房源“满五唯一”(即卖方持有房产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