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单位借资质

景观设计单位借用资质是 严格禁止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园林甲级资质的获得需要企业具备一系列的条件,包括资质、许可证和备案等。借用资质不仅违反了这些规定,而且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和问题。

具体来说,借用资质的情形包括:

1.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

2. 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3. 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4.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5. 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尝试通过借用资质来规避法律责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