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成立业委会流程及要求

武汉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要求如下:

成立条件

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

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2年且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

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率超过30%的。

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等。

提交材料

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

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

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业主委员会选票。

业主代表选票。

业主授权委托书。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成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