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待遇

广州高层次人才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个人业绩及资格条件,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等文件综合确定。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科研启动待遇

根据受聘人员符合的高层次人才类别,按学校相应标准配备25-45万科研启动费等,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

教师公寓待遇

受聘人员可申请租住广州科教城教师公寓,户型有70、90、120平方米三种不同配置,具体按规定执行。

住房补贴

根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三个层次,享受包括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工作支持在内的一系列优厚待遇。

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可获得1000万元住房补贴,其他杰出专家500万元住房补贴,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具体标准为: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1000万元,其他杰出专家500万元;优秀专家20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100万元。

医疗保障

高层次人才享受广州市提供的医疗保障待遇,具体政策可参照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规定。

子女入学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就读附近著名幼儿园及中小学,具体政策可参照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规定。

配偶就业

学校积极协助博士及博士后申请并办理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根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专项补贴、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有关待遇。

资料津贴

经认定的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自颁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次月起可分别享受税前每月3000元、2500元、2000元的资料津贴。

其他待遇

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享受广州市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如人才绿卡申请、配偶工作安排协助、子女入学等。

这些待遇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升广州的人才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建议有意来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便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