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离婚诉讼流程

青岛的离婚诉讼流程如下:

原告起诉

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需缴纳诉讼费。

送达起诉书副本

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后需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开庭审理

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会提前三日内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阶段包括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会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并依法作出判决。

调解

在判决前,法院会进行调解,尝试让双方达成协议。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及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