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来深补贴
博士后来深补贴
深圳市为吸引和保留博士后人才,特别是国际人才,推出了新的补贴政策。以下是补贴政策的要点:
资助标准
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的国际人才,来深圳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每人最高可获得60万元的资助。
流动站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42万元。
其他在站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36万元。
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
调整后的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36万元/人。
其他资助项目
对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对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的博士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鼓励措施
探索境内外博士后制度规则的对接,实施深港澳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计划。
鼓励优秀博士来深,对世界一流高校的博士来深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给予高水平在站生活补助。
境外优秀博士后来深工作,其境外研究经历将被承认,并按规定给予来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