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临时备案火锅要求

对于餐饮临时备案火锅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食品添加剂备案与公示

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

经备案后的食品添加剂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制作方式公示

采取调制、配制等方式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制作方式。

选址与设施

选址应符合食品安全条件,保证环境整洁,经营场所配有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等设施设备。

厨房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厨房内至少设立2个清洗水池。

食品存放与加工

食品加工制作工具、用具、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半成品应分开存放,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防止食品污染。

用水与包装材料

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售货工具。

进货查验与记录

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采购食品原料、辅料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有关票据凭证保留期限不少于一年。

设备与设施

配备食品保温或保冷设备,存放生熟食品的冰箱、冰柜有明显区分标识。

配备的垃圾桶应有盖且不透水。

配备基本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无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洗涤剂与消毒剂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杀虫剂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污染食品。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餐饮临时备案火锅的食品安全和卫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顺利获得备案并正常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