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 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
5. 餐饮服务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的示意图及说明;
6.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8. 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0. 申请甜品站或凉茶店等特殊类型的餐饮服务还需提交相应的附加材料,如主店许可证复印件、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等;
11.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请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