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屋测绘标准
房屋测绘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
;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
《市地籍测绘规则》;
《市地籍图图式》;
国家和市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规则如下:
墙体高度规定
斜屋面墙体高度计至屋面板底部,存在屋架且室内外皆设天棚时,则至屋架下弦底并附加200毫米,若无天棚,则加至300毫米。檐口宽度超600毫米时,按实际砌筑高度计算。平屋面则计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内墙高度方面,置于屋架下弦的,高度至屋架底;无屋架而有天棚的,加100毫米至天棚底;有钢筋混凝土楼板分层的,算到板底;遇到框架梁,则至梁底。
山墙的面积以其平均高度来确定。
房屋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1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房屋面积测绘的基本要求
应具有上盖;
应有维护物;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层高在2.2m或2.2m以上;
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这些标准和规程确保了房屋测绘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城市规划等领域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