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餐饮业食品安全

少数民族餐饮业的食品安全是确保公众健康和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方面。以下是一些关于少数民族餐饮业食品安全的措施和监管情况:

餐饮服务单位的责任

原料采购:不购买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不采摘、购买不认识的野菜、野生菌和有毒动植物,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食物加工:加工过程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制作工具分类定点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水果拼盘等要在专间内制作,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饪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能超过2小时。

清洗消毒:定期检查清洗、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索取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每批次合格证明,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环境卫生: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健全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操作前要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保持手部清洁。

消费者的责任

选择餐馆:外出就餐要选择有资质的餐馆,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网络订餐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卫生好、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收到食物后请注意查看餐食包装或封签有无破损,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海产、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慎重选择食物: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食用未烧熟煮透的食品。

监管部门的措施

定期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经营主体资质、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留存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食品安全公示信息。后厨检查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加工操作是否规范标准、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防蚊防蝇设施是否有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