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料汇交形式
测绘资料汇交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测绘成果目录汇交方式
通过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进行汇交。具体操作参照《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用户操作指南》和《测绘成果目录汇交数据规范》。
测绘成果副本汇交方式
通过线下方式汇交,需提交《测绘成果副本汇交清单》和测绘成果副本(电子版)。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指定广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作为测绘成果接收和保管单位。中直、区直测绘成果汇交单位向广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汇交,其他汇交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自然资源局汇交,各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向广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移交,并提交《测绘成果副本移交清单》。
建议:
使用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进行汇交时,务必参照相关指南和规范,确保数据格式和内容的准确性。
对于线下汇交,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清单和电子版副本,以确保汇交的顺利进行和资料的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