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空间命名

景观设计空间的命名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以使用功能为主要命名方式

满足使用需求:命名应遵循按照使用功能命名,如老年健身区、儿童乐园、亲子广场、风筝放飞草坪等,这样有助于人们理解设计空间的使用目的,并有明确的引导性。

明确空间划分:对于复合使用空间,命名应侧重主要实用功能或两者合一,起名要简单容易理解。

以景观设计内容命名

观赏性景观:如果景观主要用于参观浏览,丰富空间的观赏性,应以景观设计内容为主命名,如植物景观、水体景观、山石景观、雕塑等。例如,银杏广场、听松风岭、柳荫曲路等,这些命名突出了植物在设计中的地位。

自然景观:以自然景观为主要设计内容的观赏景观,命名应以极具代表性的内容为主,如红石谷等,这样的命名方式对地理位置或地理地貌特征具有说明性。

虚实并举,诗情画意

意境与景观:景点命名应力求有虚有实,虚实并举,情景交融,富有诗情画意。例如,使用“茶”和“水”等词语,既简洁明了,又内涵丰富。

寓意深刻,发人深省

思想性与教育意义:景点命名要有寓意,富有教育意义,能够引发人们的思考。

平仄协调,音节和谐

声音的和谐美:景点命名要求声音的和谐美,即平仄协调,音节和谐,使命名既有意象美,又有声音美。

简洁明了

符合汉语表达特点:命名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记忆。可以使用名作动、名作形容词等组词办法,以及表达内容,还内涵修饰之意。

音形意均吉祥

传统思维的联想能力:命名应考虑音形意的吉祥性,利用传统思维的联想能力,使人们对名称产生美好的联想。

承前启后原则

历史传承:在命名时,可以考虑历史传承和空间发展的连续性,使命名既有历史感,又有时代感。

这些规则可以帮助设计师创造出既美观又有内涵的景观设计空间名称,提升景观的文化品位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