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单位综合评分
测绘单位的综合评分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职责履行与机构建设、项目团队、项目业绩、服务方案、价格以及其他附加项。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评分标准和内容:
职责履行与机构建设
认真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重视内设机构建设,落实测绘行政管理专职人员。
测绘行政管理的职责在所辖县(市、区)全部落实的得2分。
市设立独立的测绘管理机构或与有关职能处室合署并有“测绘”字样的处室得2分。
县(市、区)设立独立的测绘管理机构或与有关职能科室合署并有“测绘”字样的科室达到50%以上的得1分。
所辖县(市、区)均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的得1分。
项目团队
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测绘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其他或无得0分。
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类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项目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耕地恢复项目或土地复垦相关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