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仪器年检哪里规定
测绘仪器的年检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测绘局规定
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资格年检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管理,并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检。同时,国家测绘局可以委托省、自治区测绘局,直辖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进行年检。
地方测绘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测绘局,直辖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格年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检。它们也可以委托市(地、州)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进行年检。
年检时间
测绘资格年检的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持证单位需在每年的3月5日前报送测绘资格年检材料。
年检内容
年检期间,对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等事项提出变更申请的,在年检的同时予以办理。
检测仪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检测仪器设备必须要由政府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局进行年检和校定,因为政府质量监督管理局是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拥有检测仪器设备的所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并负责对检测仪器设备的年检和校定,以保证检测仪器设备的精确无误。
建议
选择检定单位:测绘仪器的年检应在具有测量器具检定资质的部门进行,如上海交大国家测绘局设计院等,或者送到当地的仪器经销商那里由他们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