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武汉 > 武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武汉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及程序如下: 成立条件入住率条件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面积条件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2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50%以上。业主资格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