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转南京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南京户口迁移条件如下:

人才落户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积分落户

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分数累计达到100分。

六区落户

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正在南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

亲属投靠

夫妻相互投靠,且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配偶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以及已退休人员。

未成年及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者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的(高校学生集体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除外)。

原籍系本市居民的现役军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现役军人父母投靠现役军人配偶,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以及已退休人员,现役军人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未成年及未婚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或者现役军人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父母投靠现役军人成年子女的,现役军人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工作调动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其他情况

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或被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南京。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