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手续
青岛的入户口手续根据不同的落户方式有所区别,以下是一些常见方式的详细说明:
购房落户
所需材料:
《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
迁移证
迁入人身份证(16岁以上)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
原身份证(办理新身份证时需交旧身份证)
办理流程:
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同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
其他要求: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
在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
有学历人士落户
所需材料:
毕业生本人及亲属持上述购房落户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到拟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
所需材料:
拟落户地公安分(市)局人口管理大队(户政科)审核并开具准迁证
办理流程:
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投靠落户
所需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
《居民户口簿》
户籍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无业证明、退休证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市局逐级审核
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
其他要求: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父母投靠子女需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稳定居住落户(租房)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到租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以上是青岛入户口的主要手续和流程,具体办理时还需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