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保报销比例

深圳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保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例如社康):75%

二级医院:65%

三级医院:55%

退休人员及60周岁及以上居民: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

居民基本医保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例如社康):75%

二级医院:65%

三级医院:55%

退休人员及60周岁及以上居民: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

连续参保时间

不满12个月:60%

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75%

满36个月:90%

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保

一档:一级以下医院94%,二级医院92%,三级医院90%;退休人员95%

二档:一级以下医院92%,二级医院91%,三级医院90%;退休人员95%

居民基本医保

一级以下医院92%,二级医院91%,三级医院90%;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95%

市外就医

已办理备案或转诊:报销比例与深圳市内一致

未办理备案或转诊:报销比例较低,具体为70%

特定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异地急诊抢救: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报销

临时外出就医

省内(不包含深圳):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省外: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深圳市职工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具体报销额度和条件可能会受到年度政策调整的影响。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参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