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保报销比例
深圳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保: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例如社康):75%
二级医院:65%
三级医院:55%
退休人员及60周岁及以上居民: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
居民基本医保: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例如社康):75%
二级医院:65%
三级医院:55%
退休人员及60周岁及以上居民: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
连续参保时间:
不满12个月:60%
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75%
满36个月:90%
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保:
一档:一级以下医院94%,二级医院92%,三级医院90%;退休人员95%
二档:一级以下医院92%,二级医院91%,三级医院90%;退休人员95%
居民基本医保:
一级以下医院92%,二级医院91%,三级医院90%;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95%
市外就医:
已办理备案或转诊:报销比例与深圳市内一致
未办理备案或转诊:报销比例较低,具体为70%
特定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异地急诊抢救: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报销
临时外出就医:
省内(不包含深圳):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省外: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深圳市职工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具体报销额度和条件可能会受到年度政策调整的影响。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参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