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乙级资质承包范围

乙级测绘资质的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大地测量

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三角、天文测量。

不得从事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

不得从事专业重力测量。

不得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

测绘航空摄影

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摄影测量与遥感

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

工程测量

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

不得从事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

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

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

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

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包括地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数据加工处理、系统维护等。

地图编制

包括地形图、教学地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及其他专用地图的编制,但不包括世界和全国政区地图以及超出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教学地图编制。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包括导航电子地图的数据采集、编辑、出版等。

互联网地图服务

包括在线地图服务、地图数据更新、地图应用开发等。

综上所述,乙级测绘资质的范围涵盖了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多个专业领域,但每个专业领域都有其具体的作业限制范围。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的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技术实力、人员配备以及业务需求,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