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设造价
湖南省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主要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04年第192号令)以及《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这些法规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造价的组成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包括以下几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施工企业合理利润和法定税费。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
包括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中介机构咨询费、研究试验费、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等。
预备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建设项目的贷款利息:
包括建设单位为实施该建设项目贷款、发行债券,在建设期内应当偿付的利息。
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同时,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交通、水利、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对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对造价确定与控制承担主体责任,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造价控制责任。
计价依据和标准
编制建设工程的造价计价办法、计价规则、消耗量标准、造价指数指标等计价依据,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经专家评审或听证后,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计价依据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公众参与和意见征集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多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如《湖南省建筑工程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结语
湖南省通过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管理,旨在提高投资效益,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这些措施有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