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测绘报告规定
房屋测绘报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委托与资质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核实测绘。
测绘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测绘标准进行测量,出具真实准确的测绘成果报告。
报告内容
规划核实测绘报告是规划部门依法对建筑面积、容积率及相关规划许可要素进行规划核实的凭据。
测绘报告各项信息指数必须详尽、具体,并且必须与规划审批方案一致,不一致的不予规划核实通过。
报告格式
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报告编号、委托单位、测绘单位、测绘日期等基本信息。
目录应列出报告各章节及页码,方便读者查找相关内容。报告一般包括概述、测绘依据与设备、房产基本情况、测绘结果与分析、结论与建议、附件等章节。
有效期
根据《不动产登记办法》和《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土地测绘报告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房屋测绘报告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
在某些具体情况下,如土地测绘报告中用地性质发生变化、土地的基本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及时重新测绘并出具新的测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