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关房产的法律

深圳有关房产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

该办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并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它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以及继承、结婚离婚权利人变更等内容。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购房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10年后,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购房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需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并需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需满10年;

若该套安居型商品房因按揭贷款而设定了抵押,必须获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补缴价款公式为:补缴价款 = (原市场价格 - 原购买价格) × 50% - 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

该办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3日发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它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