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评估费用收费标准
深圳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如下:
累进计费率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5‰
101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5‰
1001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1.5‰
2001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
5001万元至8000万元(含8000万元):0.4‰
8001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2‰
10000万元以上:0.1‰
计时收费标准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3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50元/人小时
其他说明
上述收费标准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财产处置未成交的,按照合理的实际支出计付费用;财产处置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以评估价为基准计付费用;财产处置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以财产处置成交价为基准计付费用。
建议:
具体收费可能会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评估过程中与评估机构进行详细沟通,以确保收费的透明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