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登记条件
深圳居住登记的条件如下:
社保 + 居住登记
在深圳连续居住登记满12个月,并有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或者2年内累计满18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人才引进 / 学历认证
属于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等,只需在深圳有居住登记,就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在校生
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并在深圳有居住登记,也可以申办居住证。
一般人员
在深圳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特殊人员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者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这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在深圳全日制办学机构接受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凭学校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就可以办理居住证。
建议:
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可以进行深圳居住证的申领。
对于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特别注意必须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