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标准
南京市的人才认定标准主要分为A、B、C、D、E、F六类,具体标准如下:
A类人才
国际杰出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B类人才
国家领军人才:包括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C类人才
地方拔尖人才:包括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D类人才
高端人才:包括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等。
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市(地级市以上)、厅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E类人才
高级人才:包括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等。
F类人才
中初级人才:包括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建议:
申请人才认定时,应仔细对照各层次人才的认定条件,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