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及标准
矿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及标准
一、招生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矿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 知识、能力、素质并重原则
在招生过程中,注重考生综合素质的考察,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 分类、分层、分类指导原则
根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标准,分类、分层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 服务社会、服务国家战略原则
充分发挥矿业大学在矿业领域的优势,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国矿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录取标准
- 学历要求
报考矿业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 工作年限要求
报考矿业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2)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学术成果要求
报考矿业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EI、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期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3)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 考试成绩要求
(1)笔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和专业课。政治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外语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50分。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之和。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考生学历、工作年限、学术成果、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表现,确定录取名单。
三、录取程序
- 报名
考生登录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 审核材料
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 笔试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
- 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 录取
根据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 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名单确定后,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报考矿业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作弊。
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录取原则及标准适用于矿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工作,具体事宜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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