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及标准

矿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及标准

一、招生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矿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1. 知识、能力、素质并重原则

在招生过程中,注重考生综合素质的考察,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1. 分类、分层、分类指导原则

根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标准,分类、分层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1. 服务社会、服务国家战略原则

充分发挥矿业大学在矿业领域的优势,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国矿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录取标准

  1. 学历要求

报考矿业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1. 工作年限要求

报考矿业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2)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 学术成果要求

报考矿业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EI、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期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3)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1. 考试成绩要求

(1)笔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和专业课。政治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外语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50分。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之和。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1.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考生学历、工作年限、学术成果、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表现,确定录取名单。

三、录取程序

  1. 报名

考生登录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1. 审核材料

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1. 笔试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


  1. 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1. 录取

根据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1. 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名单确定后,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 报考矿业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 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作弊。

  3. 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4. 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5. 本录取原则及标准适用于矿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工作,具体事宜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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