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长时间不住物业怎么交

小区长时间不住物业费的交纳方式主要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房屋尚未交付

物业费由建设单位全额支付。

房屋已交付但业主未实际居住

物业费由业主全额支付,但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在书面告知的情况下,按规定标准的70%支付物业费。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未入住

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可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特殊情况下

若房屋因未完工建筑等原因导致业主无法实际居住,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具体折扣比例需双方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建议

提前沟通:如果房屋长期不住,建议业主提前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了解是否可以享受物业费减免或折扣。

书面备案:根据当地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业主需要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空置情况,以便享受可能的物业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