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宅新规

2024年广州市发布了多项房市新规,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总结:

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

施行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主要措施

商品房项目配建的车位车库可以按规定与商品房销售同步实施。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车位车库同步销售方案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业主,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单独公示。

购买商品房的业主自愿选择是否同步购买配建车位车库,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捆绑销售。

车位车库销售款项纳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

建筑区划内可用于销售的车位车库数量未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的,业主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

车位车库数量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的,在保证尚未购房业主可以购买可售配建比例数量车位或车库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将剩余的车位车库出售给需要购买更多车位或车库的业主。

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

施行时间:2024年12月1日

主要措施

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预计新政策落地后,将进一步提振改善性需求,大户型产品交易有望进一步活跃。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的通知

施行时间:2024年9月30日

主要措施

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无论户籍与否,无论单身还是家庭,在广州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需要审核购房资格,也不再受购房套数的限制,更无需考虑房屋面积和社保缴纳等因素。

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

主要措施

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对积分制入户人群取消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并放宽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申请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

对大专学历入户人群降低学历入户门槛,满足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条件,即可办理入户。博士、硕士、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其中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

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施行时间:2024年12月2日

主要措施

配售型保障房主要为了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符合产权清晰、位置适宜、面积适中等条件的存量房可以转化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以实用紧凑型的两居室、三居室成套住房为主。

存量房转化以及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与建设运营机构合作建设等方式筹集建设。

这些新规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并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建议关注相关政策的详细实施细节,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