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如何开火
家用厨具开火的方法如下:
准备工作
确保燃气软管连接正常,检查灶具上的旋钮是否处于关闭位置,并打开气源阀门。
启动
按灶具上的标志或说明书上的说明,开启灶具旋塞。
使用明火或电子点器引燃燃烧器。如果使用明火,一定要先引燃明火,靠近燃烧器,再开启旋塞。做到“火等气”,而不应该“气等火”。
对于装有自动点火装置的灶具,应按说明书操作,注意有些旋钮应先向内按压后才能转动。
如果新装灶具不能立即点燃,可能是管道内有空气,可先打开阀门排气后再点火。
一次空气调节
每个灶具都装有一次空气调节装置,点燃火焰后,应根据火焰情况调节。正常的火焰是蓝色,内外焰清晰,不联焰,有力,不发软、发飘,不脱火(火焰脱离火孔),不回火(火焰缩回燃烧器内部)。
调节火力大小
当一次空气量调好后,可根据需要调节火力大小。
停止使用
使用完毕,按启动时的相反方向旋转开关,即可关闭阀门。若较长时间不再使用,应将气源阀门也关闭。
注意事项:
确保使用前煤气管道或电源线连接正常,打开气阀或电源开关。
使用打火机或火柴点燃打火孔或点火孔,然后缓慢打开燃气灶开关,注意听到“嘶嘶”的声音,表示气体流出。
若火焰点燃后立即自动熄灭,可能是火焰监测器或火焰传感器感应到没有火焰,需要再次点火。如果多次点火后仍然无法点燃,应确认瓦斯供应是否正常。
在使用完毕后,确保旋钮在“关闭(OFF)”的位置,以关闭燃气灶的火。
定期检查胶管是否老化,胶管与灶的连接是否牢靠,严禁私自灌装液化气。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安全有效地开启家用厨具的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