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与继续教育学分
论文与继续教育学分
继续教育学分与发表论文的关联因领域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领域的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标准:
医学领域
发表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上的论文和综述,第一作者可获得6分,依次递减至第五作者2分。
会计领域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的会计类论文,每篇折算为30学分。
与他人合作发表的会计类论文,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其他领域
独立发表的论文通常能够获得较高的学分,合作发表的论文则根据作者顺序和贡献度进行学分分配。
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学分分类
I类学分:国家级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
II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活动授予。
刊物级别折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