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陕西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教育评价体系。以下是评价的主要内容:

思想品德

考察学生的爱国情怀、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

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

学业水平

考察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达成情况。

记录学生每学期各学科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践成果等。

身心健康

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运动技能、安全素养和心理健康水平。

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等。

艺术素养

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劳动与社会实践

考察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以及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情况,以及参与社会调查、研学实践、技能竞赛、职业体验等活动情况。

评价方法强调规范评价程序,简化评价过程,重点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典型事例,避免过度评价,并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各学校需要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相关要求,科学细化评价内容和要求,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