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职责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职责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 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各招生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

3. 统筹并组织全院研究生招生的命题、考试、评卷、体检、复试、录取工作。

4. 接受考生的申诉,对未录取考生提供必要解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5. 监督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及录取工作的检查。

6. 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别是录取结果负责。

7. 组织复试考生的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8. 负责招生宣传与咨询,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9. 组织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中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监督举报。

10. 负责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试卷的立卷、归档和保存工作。

11. 负责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制定、计划安排、选拔考试及录取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