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转学手续

中学生转学手续

中学转学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转学申请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教育局核准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并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办理转学证明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学籍转接

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出学籍档案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或儿童证)

学籍档案(如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成绩单等)

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

计划生育证明(如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适应性考核结果等

注意事项

转学应在寒、暑假期间进行,新学期报名入学前完成所有手续。

某些情况下,如学生家庭户籍迁移或家长工作调动等,学生可申请转学。

转学过程中应确保转入学校有足够的学额接收学生。

若学籍不变,转学可能属于借读,需要与原学校协商好相关事宜。

跨省转学可能需要更复杂的流程和更多的审核步骤。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流程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