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24在职博士生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郑州大学2024在职博士生招生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学历的人员。
报考条件:
(1)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
(3)具有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且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郑州大学2024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专业涵盖我校所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培养单位实际需求,确定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三、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采取“申请-考核”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个人简历;
(4)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专利、专著等);
(5)其他证明材料。
- 招生录取程序:
(1)申请者提交材料:申请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审核: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名单。
(3)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4)综合评价:根据申请者的考核成绩、学术成果、工作经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5)录取: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7)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录取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申请者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对招生录取原则进行调整。
招生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为准。
本招生录取原则由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招生录取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在职博士生招生录取的规定与本原则不一致的,以本原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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