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当前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税费扣减
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扣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其他税收优惠
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或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