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进站户口迁移
博士后进站户口迁移
博士后进站户口迁移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如下:
进站户口迁移
博士后进站后,只办理本人户口迁落手续。
在职身份博士后人员(含现役军人、军转干部、定向委培人员)和人事关系未转入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人员不予办理户口迁落手续。
进站后六个月内未迁户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进站户口迁入手续。
办理流程
档案调入学校。
学校提交证明材料至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开具《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将数据上传至相关派出所。
学校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并将博管办出具的介绍信和登记表交博士后本人。
个人数据可在落户数据中查到后,个人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个人凭准迁证至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申请人将以上环节材料交学校户籍科,由户籍科统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