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标准

中小学校舍标准

中小学校舍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室面积

初中:≥67平方米

小学:≥61平方米

教学点:≥40平方米

教室设施

课桌椅、讲台、黑板应规范、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高度可调课桌椅。

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教室应左采光,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桌面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

班级规模

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初中平均班额不超过55人,小学不超过50人。

专用教室

根据学校班数不同,配置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

小学专用教室的数量和面积要求根据学校班数介于12-17、18-23、24-29、30-35之间的,分别按12、18、24、30配备,超过36个班的,需增加1间。

其他要求

校舍用房的组成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

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

普通高中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9平方米(不含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生。

以上标准旨在确保中小学生有一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学校环境,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求。这些标准会随着时间和教育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教育部门发布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