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转天津户口

天津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传统迁移流程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注意不要将第二联、第三联自行撕开)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跨省通办业务

申办人可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本市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津。

由落户地派出所与申办人户籍地派出所对接业务,办理迁出手续。该业务需落户地派出所和迁出地派出所协同完成,具体办理时长可与落户地派出所确认。

天津市内户口迁移

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派出所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入户条件的出具准迁证。

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出申请,派出所出具签出证。

最后一步是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跨市迁入

外省市户籍公民与天津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人才引进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与天津市正式注册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迁入天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