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通报范围
《测绘通报》的通报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大地测量:
涵盖地球表面测量、地球形状和大小的研究等。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
包括GPS、GLONASS、Galileo等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和研究。
摄影测量:
利用摄影技术进行地形测绘、地物识别和三维建模等。
遥感(RS):
通过卫星、无人机等平台获取地球表面的信息,包括光学遥感、雷达遥感等。
地图制图:
包括传统地图制作、数字地图制作、地图可视化等。
地理信息系统(GIS):
空间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可视化。
工程测量:
包括建筑工程测量、交通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等。
矿山测量:
针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矿山定位、储量计算等。
地籍测绘:
涉及土地权属、土地测量、地籍数据库建设等。
海洋测绘:
包括海底地形测量、海洋环境监测、海洋资源调查等。
测绘仪器:
介绍新型测绘仪器及其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