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通报范围

《测绘通报》的通报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大地测量:

涵盖地球表面测量、地球形状和大小的研究等。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

包括GPS、GLONASS、Galileo等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和研究。

摄影测量:

利用摄影技术进行地形测绘、地物识别和三维建模等。

遥感(RS):

通过卫星、无人机等平台获取地球表面的信息,包括光学遥感、雷达遥感等。

地图制图:

包括传统地图制作、数字地图制作、地图可视化等。

地理信息系统(GIS):

空间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可视化。

工程测量:

包括建筑工程测量、交通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等。

矿山测量:

针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矿山定位、储量计算等。

地籍测绘:

涉及土地权属、土地测量、地籍数据库建设等。

海洋测绘:

包括海底地形测量、海洋环境监测、海洋资源调查等。

测绘仪器:

介绍新型测绘仪器及其应用技术。